关于建立湖南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企业项目库的通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湘经信中小企业融资〔2011〕472号
关于建立湖南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
企业项目库的通知
为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拟依托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超市,建立湖南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企业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的特点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指2个(含)以上、10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级、统一发行注册,由指定银行承销票据,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认购,企业间接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具有以下特点:
1、采用注册制,手续简便,耗时较短。
2、采用商业化第三方担保及票据分层双保险,可提升债项评级,融资成本较低。
3、资金用途受限较小,用于企业经营活动即可。
4、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流动性较强。
5、有助于企业以较低的融资成本获得企业所需中期资金。对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有较大帮助。
6、有助于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改善资本状况,为企业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提升资信水平。
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初选标准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统一发行。
1、企业最近一期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任一企业申请集合票募集资金不得超过该企业净资产的40%;
3、企业最近一期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1年票据利息;
4、企业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企业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6、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明确限制发展的行业。
三、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优势
1、企业年融资成本不超过8%,其中票面利率为5%左右;
2、资金使用期限为1—5年,在利率上行期间企业可以锁定未来资金成本;
3、资金使用灵活,募集资金投向不设限制,可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置换银行借款、项目投资等。
四、企业申报入库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中小企业申报。符合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标准的企业均可自愿申请。
申请参与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的企业登陆“湖南中小企业网”( http://www.smehn.gov.cn/),点击“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超市”,进入后,点击“注册”,选择“企业注册”,填写好“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融资需求信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申请表”后,完成项目入库申报工作。
已经注册成为“湖南省中小企业融资超市”成员的企业,登陆融资超市后,直接点击“申请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即可。
各主管部门可以进入“中小企业融资超市”,注册登陆后,可以查询所管理的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
五、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企业项目库的管理
(一)组织专家对申请进入项目库的企业进行审核,基本符合条件的,纳入项目库,并告知本企业及相关主管部门。
(二)组织银行及有关投融资机构对项目库的企业分类组织开展集合票据发行工作。
(三)对未入库企业,提供其它方式的融资服务。
(四)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随时提出申请入库。
(五)对入库企业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企业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入库要求的,将移出项目库。
(六)各市州经(工)信委及有关单位都可以从项目库中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六、其它
联系人: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局融资服务处 周平、何军
联系电话:0731—82212939(传真)
湖南中小企业融资服务(QQ群号):133058036
技术支持: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曹秀
免费咨询电话:400-8875-128
附件:1、湖南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企业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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