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有关事项须知

发布时间:2011-10-12 10:33:52  作者:本站  阅读数: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资金拨付的时间及申报程序要求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采取事后拨付的原则,各项目单位在项目完成后,即可提出项目资金拨付申请,2005年项目拨付申请截止日为2006年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省外经贸厅根据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向省财政厅报送项目资金拨付资料,省财政厅审批后将资金直接拨付至有关单位。

二、申报项目资金拨付的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所有项目申报资金拨付,应按计划项目分别填报申报项目资金拨付材料;

2、申报材料均应按实施细则规定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包括申请表封面、项目总结报告(详见实施细则附件4),项目总结报告、项目支出费用的有效财务凭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资料;

3、填写“资金拨付申请表”时,表中批准支持内容、批准支持比例和批准支持金额,应分别与项目资金计划中的支持内容、支持比例和支持金额一致;实际发生金额应按项目实施发生的可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实际支出金额填列。

4、项目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1)项目计划和执行情况;(2)费用支出计划和实际支出情况;(3)项目完成后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和取得的成绩,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是对提升企业的形象、拓展市场、出口订单与实际出口金额情况等;(4)项目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完善计划。(5)其他应该说明的事项。

5、提供的所有项目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公章及有关签章,同时,应将所付财务凭证编号,标注在有效财务凭证复印件上;14个市州申报单位提供的发票复印件,请各市州外经贸局或财政局审核人员签名确认。

6、提供境外来源的有效财务凭证的申报单位,应自行将凭证费用项目的中文及核算的人民币金额标注在凭证上;

7、如提供的有效财务凭证金额中含不在支持范围内的内容(如考察团组购机票的发票中含非支持人员的费用、认证项目中含咨询费等)时,申报单位应拆分出属于支持范围部分的费用,并标注在该凭证复印件上。

8、涉及外汇支付的费用,应提供银行支出人民币回单、买汇水单、银行汇外汇回单以及外汇管理部门付汇批件复印件;

9、已列入申请境外展览会项目资金支持的,不得就同项目再申请开拓工作团组项目资金支持。

(二)分项目要求

1、境外展览会费用支持范围:企业参加在港、澳、台及国外展览会(包括博览会)发生的展位费和大型展品的回运费支出,项目单位申报材料除了按总体要求提供外,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A、参展人员的出国(境)任务批件复印件,持因私护照的参展人员,必须提供因私护照签证复印件及往返交通凭证复印件;B、参展收费通知单、展会的展位发票和展位搭建发票复印件;C、银行支出人民币回单、买汇水单、银行汇外汇回单以及外汇管理部门付汇批件复印件;D、展会照片;E、申请大型展品回运费的项目,提供回运展品的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和回运展品的照片;F、其他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如:现金支付费用的,必须提供财务部门现金支付有关凭证复印件。

2、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认证支持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支出包括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认证费支出;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支出包括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认证费支出;软件出口企业认证支出包括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的认证费支出;各类产品认证(CE、FDA、UL、COS等)支出包括产品认证的检验检测费支出。上述费用均不包括项目的监督审核、咨询、服务等相关费用。申报材料除了按总体要求提供外,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1)认证证书复印件;(2)与认证机构签订的认证合同复印件;(3)由未列入实施细则文件内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应提供经CNAB或CNACRR机构认可批文复印件;(4)进行产品认证的,应提供产品认证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及检测产品照片;(5)银行付款回单及其他支出财务凭证复印件。

3、国际市场宣传推介支持范围:国际市场宣传推介费用包括支持产品宣传材料翻译制作费、产品宣传光盘翻译制作费、创建企业网站的设计、软件开发、通讯线路租用费、在境外媒体上发布产品广告的广告费、在国外注册产品商标的注册费用。企业自己制作用于国内宣传产品的宣传材料和光盘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企业建立网站后发生的维护费支出以及申请注册商标过程中发生的咨询费、委托代理费支出等,均不在本支持范围。(1)申请产品宣传材料翻译制作费或产品宣传光盘翻译制作费资金拨付时,申报材料除了按总体要求提供外,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A、申报单位与制作、翻译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B、制作的产品宣传资料和光盘实物;    C、银行付款回单及其他支出财务凭证复印件。涉及外汇支付的,应提供银行支出人民币回单、买汇水单、银行汇外汇回单以及外汇管理部门付汇批件复印件;(2)申请创建企业网站的设计、软件开发、通讯线路租用费资金拨付,申报材料除了按总体要求提供外,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A、申报单位与网站制作、开发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及注册网址;    B、网站制作、开发单位资质证明;    C、银行付款回单及其他支出财务凭证复印件。涉及外汇支付的,应提供银行支出人民币回单、买汇水单、银行汇外汇回单以及外汇管理部门付汇批件复印件;(3)申请在境外媒体上发布产品广告的广告费的资金拨付时,申报材料除了按总体要求提供外,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A、申报单位与境(国)外媒体机构(或代理单位)签订的境外产品广告合同复印件。实行代理的,需提供代理方与境(国)外媒体机构签订的境外产品广告合同复印件及申报单位与代理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B、路牌广告需提供广告照片,报刊杂志广告需提供报刊杂志广告原本或复印件;影视广告需提供广告光盘实物。    C、银行付款回单及其他支出财务凭证复印件。涉及外汇支付的,应提供银行支出人民币回单、买汇水单、银行汇外汇回单以及外汇管理部门付汇批件复印件;(4)申请在国外注册产品商标的注册费用的资金拨付时,申报材料除了按总体要求提供外,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A、申报单位向境(国)外商标注册管理机构的申请文件(包括商标注册申请表)复印件,实行委托境(国)外代理方办理的,还需提供与代理方签订委托商标注册合同等复印件;    B、提供注册商标标识复印件及产品照片;    C、银行付款回单及其他支出财务凭证复印件。涉及外汇支付的,应提供银行支出人民币回单、买汇水单、银行汇外汇回单以及外汇管理部门付汇批件复印件;

4、开拓新兴市场 支持范围:国际市场分析、策划费用(包括委托有关研究院所进行的产品分析、行业分析、市场分析报告等发生的费用);制作境外新建与技改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发生的费用;组织单位或企业开拓市场工作团组发生的费用。开拓市场工作团组费用仅包括组织单位两人和随团企业一人的乘坐经济舱的交通费和国家规定的在出访国(地区)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补贴费用。(1)申报市场分析和策划以及制作境外新建与技改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项目的资金拨付时,申报材料除了按总体要求提供外,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A、申报单位委托有关研究院所进行上述项目工作的文件复印件或委托合同复印件;    B、受托的研究院所的资质证明;    C、市场分析和策划报告或制作境外新建与技改项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样本。有电子文档的,还须提供软盘;    D、银行付款回单及其他支出财务凭证复印件。涉及外汇支付的,应提供银行支出人民币回单、买汇水单、银行汇外汇回单以及外汇管理部门付汇批件复印件;(2)开拓市场工作团组,分团体项目和企业项目A、申报团体项目资金拨付,申报材料除了按总体要求提供外,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A)开拓市场工作考察团组出国(出境)任务批件复印件,持因私护照出国(境)的,需提供因私护照出入国(境)签证复印件;    (B)团组考察报告,有电子文档的,还须提供软盘;;    (C)团组考察费用统计表(表式见附件四);    (D)银行付款回单及其他支出财务凭证复印件。B、申报企业项目资金拨付时,除了应提供上述团体项目资金拨付的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外,还必须提供《组团单位证明书》。

5、培训与研讨会支持培训与研讨会的费用支持范围包括其发生的培训材料费和会务费。会务费具体包括:授课老师的课酬费和交通费,场租费、公杂费、组织工作经费及与会人员的住宿、伙食费用。有关单位申报该项目资金拨付时,申报材料除了按总体要求提供外,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 举办培训与研讨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2) 会议现场照片;    (3)与会人员的签到原始记录复印件以及整理后的“与会人员统计表”(表式见附件五);    (4)银行付款回单及其他支出财务凭证复印件。

6、境外投(议)标境外投(议)标项目包括:成套设备和大型单机境外投(议)标、对外工程承包投(议)标和参加国(境)外大宗商品采购投(议)标项目。其费用支持范围包括:境外投(议)标的标书购置费、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考察及调研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初步考察及调研项目发生的费用支持仅指同一项目只一次两人国(境)外考察的往返经济舱交通费用。(1)申报标书购置费项目资金拨付时,申报材料除了按总体要求提供外,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A、所购置标书封面复印件;    B、投(议)标公告函或邀请函复印件    C、银行付款回单及其他支出财务凭证复印件。涉及外汇支付的,应提供银行支出人民币回单、买汇水单、银行汇外汇回单以及外汇管理部门付汇批件复印件;(2)申报项目初步设计费资金拨付时,申报材料除了按总体要求提供外,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A、 委托项目初步设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B、 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内容概要复印件;C、银行付款回单及其他支出财务凭证复印件。涉及外汇支付的,应提供银行支出人民币回单、买汇水单、银行汇外汇回单以及外汇管理部门付汇批件复印件;(3)申报初步考察及调研费项目资金拨付时,申报材料除了按总体要求提供外,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A、出国(境)任务批件复印件,持因私护照出国(境)的,需提供因私护照出入国(境)签证复印件;B、国际交通费凭证及购票发票复印件C、 银行付款回单及其他支出财务凭证复印件。

三、申报资金拨付应注意的有关事项   

(一)申报材料时,应认真阅读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及本规定,准确领会文件精神,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申报资金拨付;   

 (二)填写各项目各类表格及资料请打印上报。每一份申报材料必须用A4纸张制作;每个项目申报材料,应将同类文件资料、凭证复印件按顺序归类;要求装订整齐。四、罚则未按规定申报时间、程序以及申报项目要求提供材料的企业项目,将取消项目资金支持资格。违反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按实施细则有关条款处罚。五、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配合和协作,加强管理、指导项目单位做好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拨付申请项目填报工作。                                              二00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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